(转发)关于做好申报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02浏览次数:751

各有关单位:
    《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11-2012年度课题指南》(下称《课题指南》)向全省发布并开始受理课题申报。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要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着力推出代表我省水平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注重积累、立足前沿,突出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中心,突出实效性和前瞻性,力求提出具有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和建议。
二、《课题指南》的主要内容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安徽经济建设研究、安徽政治建设和社会建设研究、安徽文化建设研究,共4大类120项。
三、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必须在《课题指南》(见附件1)的指导下进行。《课题指南》只规定重点研究领域、范围和方向,不列具体题目,申请人可按照要求自行设计申报题目。
四、申请省社科规划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申请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造诣,是课题实际组织者和承担者。
2
、申请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同期只能申报一个省级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申报;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项目申报。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3
、参与省社科规划项目的主要研究人员应具有与课题相关的专业知识、实践经验、研究成果和充足的时间保证。申请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责任单位要为其开展研究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五、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如已立项则按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六、省社科规划项目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基础理论研究的完成时限一般为二至三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在一年左右完成。
七、已获得立项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软科学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等不得以相同或相近内容重复申报;被中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已申报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选题不得进行重复申报。
 
八、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须认真填写《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201246日(周五)下午五时前将《申请书》一式6份纸质版提交到社科办,同时提交电子版(wkc@hfut.edu.cn
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荣钊   2901118
社科办
20123月29
附件:1.项目指南
      2.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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