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8-03浏览次数:958

各有关单位:

   2013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3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分4类: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专项课题。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内容设计要求(申报者仔细阅读)

1.重大项目。重大项目应围绕我国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围绕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进行设计。项目研究要体现出较强的针对性和应用性,最终成果要能够成为党委政府决策的重要参考,或转化为解决重大现实问题的有效措施。

2.重点项目。重点项目应围绕区域发展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以及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建设方面的重要问题进行设计,并要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

3.一般项目。一般项目主要支持高校青年教师和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管理工作者,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和学校人文社科发展规划,以及申请人研究兴趣、特长自行设计。

4. 专项课题。省教育厅将根据当前我省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热点问题,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与高校达成的合作意向,委托相关高校进行专题研究。同时,我厅将继续与有关方面合作,设立外语和相关学科专项课题,并根据委托单位每年度资助强度,单列指标进行评审,立项项目纳入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相应类别统一管理。

鼓励跨领域、跨学科和跨单位联合申报。支持高校科研工作者围绕企业和区域文化发展需求,开展合作研究。

(二)项目申报数量。

我校申报重大、重点和一般项目累计不超过10项。

三、注意事项

1.2013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继续采用网络申报和评审。请申请人登陆“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211.86.183.18/)下载项目申请书,由学校社科科研管理部门统一上传。个人申请、学校审核以及专项课题申报的程序和要求,按项目申报说明办理。

2.2013年度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项目由所在基地围绕主要研究方向设计,按照基地管理办法规定程序组织申报,经基地学术委员会评审和所在高校审核通过后,报省教育厅审定下达。项目经费从基地专项经费中安排,由省教育厅直接下达给项目主持人所在高校。

3.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申请人只能申报重大项目或重点项目。申报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未通过评审的,不再参与一般项目评审。

4.申报各类项目应注意查重,避免重复研究。有在研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青年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本次不再申报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其中,申报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重大项目不受上述限制。

5.请申报者于2012年8月30日(周四)上午11时前将《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双面打印)一式2份交到校社科办,由社科办委托校学术委员会组织校内外专家遴选推荐上报项目并在本校校园网上公示一周。

联系人:王荣钊   2901118   

社科办

2012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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